按照学校团委关于开展2016年度“五四”表彰的通知要求,根据《7321com必赢“五四”表彰实施办法(修订)》(校团字〔2017〕3号)的文件精神,现开展2016年度“优秀共青团团员(标兵)”、“优秀共青团干部”和“优秀团支部”评选工作,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范围
全体共青团团员、共青团干部、团支部
二、评选条件
(一)优秀团员
1、政治立场坚定,思想进步,具有一定的理论水平和政治素质;
2、模范履行团员义务,执行团的各项决议,遵守团的纪律,积极参加团组织的各项活动,能出色地完成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,及时缴纳团费;
3、积极参加理论学习、社会实践、志愿服务、科技文体等各项活动,并发挥模范带头作用;
4、刻苦钻研专业知识,学习成绩良好,无补考课程,年度内综合测评成绩班内排名前50%,无违纪、无学术不端行为;
5、团结同学,关心集体,在学生中威信较高;
6、在某一领域表现突出,年度内受到校级及其以上媒体宣传报道的,给予优先考虑。
(二)优秀团干部
1.思想积极进步,努力学习马列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,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;
2.品德高尚,遵纪守法,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,尊敬师长、团结同学,积极参与校、院(系)级共青团活动,并起到模范带头作用;
3.带头学习专业文化知识,学习目的明确,态度端正,勤奋努力,年度内综合测评成绩班内排名均在前50%;
4.热爱团的工作,能带头执行团的决议,积极完成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;
5. 所在团支部班子健全,能够主动钻研团的业务,创新工作思路,拓展工作空间,带领支部积极为团员青年的成长成才服务;
6.在职团干部,担任团干部时间不少于6个月;
7.无正当理由,年度内支部有团员自动脱团现象,取消团干部评优资格。
(三)优秀团员标兵
优秀团员标兵从优秀团员中产生,在具备优秀团员评选标准的同时,还须具备以下条件:
1.处处以身作则,表率作用突出;
2.年度内综合测评成绩班内排名均在前30%;
3.年度内曾获校级及其以上个人奖励。
(四)优秀团支部
1.团支部组织健全,分工明确,班子团结,凝聚力强,在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;
2.团员队伍建设好,组织工作得力,支部团员组织纪律观念强,思想道德素质高,能够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;
3.团支部工作规范,有计划,有总结,能形成文字材料,且资料保存完好;
4.能及时传达上级团组织的指示,主动配合上级团组织的工作,出色完成各项任务,按时缴纳团费;
5.组织党团活动主题化、制度化、经常化,能及时上交材料;
6.学风优良,无考试违纪行为,及格率高;
7.无正当理由,年度内有团员自动脱团现象,取消评优资格;
8.满足以上条件,且在以下方面有突出成绩的团支部,可给予优先考虑:
①所开展团日活动获得校级及其以上奖励;
②日常活动有特色、创新,有值得借鉴推广的工作经验,得到校级及其以上媒体的宣传报道;
③年度内获得市级及其以上表彰。
三、评选指标分配
优秀团员指标
2014级第一支部 1
2015级第一支部 1
2015级第二支部 1
2015级第三支部 1
2016级第一支部 1
2016级第二支部 1
2016级第三支部 1
2016级第四支部 2
优秀团干部指标
2014级第一支部 1
2015级第一支部 1
2015级第二支部 1
2015级第三支部 1
2016级第一支部 1
2016级第二支部 1
2016级第三支部 1
2016级第四支部 1
优秀团支部指标 1
优秀团员标兵指标 1
四、评选程序
1、各党团支部根据评选条件,通过民主程序选举产生优秀共青团团员、优秀团干部推荐人选,填写《7321com必赢优秀团员申报表》(附表1)、《7321com必赢优秀团干部申报表》(附表2),于4月1日前报研究生管理办;
2、申报优秀团支部,需填写《7321com必赢“五四”红旗团支部申报表》(附表3),并提交主要事迹相关佐证材料,于4月1日前报研究生管理办。
3、在各支部推荐人选的基础上,研究生部组织进行评审,评选出优秀团员、优秀团干部、优秀团员标兵和优秀团支部,并将评选结果进行公示,公示后无异议后将申报表和申报材料集中报校团委。